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妇女事务委员会

  • 网站:http://www.women.gov.hk/
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01年1月成立妇女事务委员会,作为一个高层次的中央机制。委员会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,专责就妇女事务的宏观策略提出建议,并制订长远目标和策略,确保妇女可尽展所长。委员会亦会就妇女关注的政策和措施向政府提供意见,并发挥促进妇女权益,启发新思维和催化改变,以及动员社区资源等策略性功能。

委员会采取三管齐下的策略,包括提供有利的环境、通过能力提升增强妇女能力和推行公众教育这三方面,并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,制订和监察四个策略性范畴的工作:
缔造有利环境工作小组;
增强能力工作小组;
公众教育工作小组;
协作工作小组。

为了进一步履行职责,委员会向政府提出建议,以制订适切的政策和措施;确定须优先处理的工作范畴;进行独立的调查和研究;以及与本地和国际妇女团体和服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。此外,在协助政府落实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》和《北京行动纲要》方面,委员会亦担当重要角色。

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,亦会就个别议题举行特别会议。亦会举办工作坊、会议和交流会,与妇女团体和非政府组织讨论特定的议题。劳工及福利局第一分科第二组会就委员会的项目发展、项目执行和管理、联络、研究及统筹等工作提供秘书处支援。

使命:促使女性在生活各方面充分获得应有的地位、权利及机会。

妇委会负责促进本港妇女的福祉和权益。为此,妇委会:
在制定长远目标和策略方面,向政府提出建议,让妇女可以尽展所长;
就各项由不同决策局负责而与妇女有关的政策和措施,以及各决策局之间的协调,向政府提出建议;
按妇女的需要,不时检讨政府和非政府机构所提供的服务,确定须优先处理的工作,并且监察新增服务的发展和现有服务的改善工作;
开展和进行有关妇女问题的调查和研究,并筹办公众教育和宣传活动;及
与本地和国际妇女团体以及服务机构建立和保持联系,交流经验,加强彼此的沟通和了解。

地址:香港添马添美道 2 号政府总部西翼十楼劳工及福利局妇女事务委员会秘书处
电话号码:(852) 2810 3827
传真号码:(852) 2501 0478
电邮地址:women@lwb.gov.h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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